最新消息
::: 環境部說明苯駢芘(BaP)空氣污染管制作為 2026-07-21

苯駢芘(Benzo[a]pyrene,簡稱 BaP)是一種常見的有機化合物,屬於多環芳香烴(PAHs) 的一種。它並非人為刻意添加或合成的化學物質,而是有機物質在高溫燃燒不完全或熱裂解時生成的副產物。目前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已訂定國內車用柴油的多環芳香烴(PAH)最大容許標準值為 8%(m/m),與歐盟一致,近期將研議加嚴。又 BaP 會附著在粒狀污染物上面,目前環境部對於工業排放源亦訂有粒狀污染物相關管制標準,業者利用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如靜電集塵及袋式集塵等)將粒狀物去除時,BaP 亦可有效大幅降低。為提升對國人健康的保障,環境部已於本(115)年 5 月 11 日立法院召開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及 5 月 18 日水泥業排放標準修正發佈時,對外說明今年會將 BaP 單獨納入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近期將會展開相關法制作業程序。

環境部已要求容納石化製程之特殊性工業區將 BaP 納入空氣品質監測項目,統計 111 年至 113 年監測結果,各工業區 BaP 年平均濃度 : 雲林離島式基礎產業園介於 0.053 至 0.078 ng/m3 之間;林園產業園區介於 0.123 至 0.184 ng/m3 之間;臨海產業園區介於 0.113 至 0.170 ng/m3 之間,與歐盟所訂定 PAHs 空氣品質目標值 (air quality target value,以 B[a]P 為代表,年平均濃度為 1 ng/m³) 比較,低於國外標準。